高振会带队赴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展合作交流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4日 15:57点击次数:
为支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促进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工作的持续推进,确保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6月21日下午,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高振会院长一行赴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座谈交流,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参观了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年来在智能化和人性化诉讼服务等取得的成绩,以及铁路文化和法治文化长廊。
交流期间,高振会院长介绍了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和环境法医学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并表示希望双方在办理典型和疑难案件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黄理辉副院长就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现状、遇到的技术难题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段海燕教授深入介绍了我院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取得的成绩及实际应用情况,及目前现有法规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双方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副院长于军波指出,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错综复杂,由于法律体系和技术标准尚不健全,给案件审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双方的合作不仅非常必要,而且迫在眉睫。环境资源审判庭李庭长表示,双方合作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司法鉴定技术与审判的交流和融合是非常迫切需要的。
此次座谈交流就双方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师生实习观摩,案例汇编等,开展深度合作,破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过程中的难题,共同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和案件审判工作融合发展,从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作者:王金铭;编辑:王金铭;审核、责任编辑:林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