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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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做好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201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山东大学共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教育培训是我院(基地)的基本任务之一。我院定期开办的全国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人培训班,为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培养了大批业务人员,增强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理解,提高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能力,宣传展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积极作用。

研究院(基地)近年来在提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队伍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执业道德素质,保障环境司法鉴定质量,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专业类培训为主、专题类培训为辅的培训体系,建立起了以需求为导向的办学机制,满足了行业和各鉴定机构的培训需求。截止目前,已开办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培训班30余期,并成功承办了由部局委托开展的对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技术专家、管理干部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