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院长高振会带队赴云南省司法厅进行座谈交流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 15:52点击次数:
为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的合作,促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司法鉴定工作的交流与发展。2024年7月15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院长高振会带队前往云南省,与云南省司法厅领导及司法鉴定协会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陈洪涛首先对高振会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云南省司法鉴定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陈洪涛强调,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希望通过此次交流,进一步提升云南省在这一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高振会院长详细介绍了研究院的工作成果和未来规划。他指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保障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必须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他还分享了研究院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强调了跨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的重要性。
双方围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未来合作方向达成了一致意见。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任素明表示,将积极学习和借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此次座谈交流,不仅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和信任,也为未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高振会院长表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将继续与各地司法部门和鉴定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事业的发展。
【作者:段志远;编辑:王金铭;审核、责任编辑:林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