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考察简报(一)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1日 19:30点击次数:
为推动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促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推进,确保青海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8月6号上午,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下称研究院)高振会院长、张治国教授、宋桂雪教授、牛启桂教授、孔令帅副研究员一行刚下飞机立即赶赴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开展调研并开展座谈,陆海总队长参加座谈,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展开深入讨论。
交流期间,陆总队长对山东大学高振会院长一行首先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森林警察总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情况。陆总队长指出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错综复杂,律体系与标准的缺失,为案件审理带来重重困难。强调加强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技术领域的深度交流与合作,是突破当前困境、提升案件处理效率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孔令帅副研究员深入介绍了我院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取得的成绩及实际应用情况,并指出目前现有法规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表示双方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与会人员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应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上述活动,双方就标准编写、案件侦破领域初步达成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