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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一行到我院座谈交流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6日 21:09点击次数:

2020年8月5日,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一行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进行座谈交流。东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张伟副院长,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庭长荣垂功法官,审管办主任张文辉法官,研究院副院长张式军教授,生命科学学院张治国教授,法学院王盛航老师,研究院林佳宁老师、张鹏飞老师等人参加了座谈。座谈会由张式军主持。

张伟院长首先对东阿县和东阿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介绍。张式军对张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标准问题,生态系统修复及修复评估问题,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范围问题,三审合一的操作规程问题,审判与修复制度的设计问题,司法修复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张式军表示,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协作很重要,特别是与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合作。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能为法院提供专业鉴定报告和详细的污染指数,同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部门审前参与协商过程,将有利于化解被告的抵触情绪,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也有利于被告接受法院判决。座谈会认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作表面文章和形象工程,而应该从生态系统生物链进行修复;进行生态修复时,既要考虑到物种修复,又要考虑栖息地的修复;应从低级生物到高级生物,从动物到植物全面考虑,同时,修复应当达到“有河、有水、有草、有鱼”,科学合理符合自然规律,不能简单以水质达标和绿化作为生态修复评估的标准。我院具有雄厚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和人才队伍,是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有能力愿意为贵院提供技术支撑,做好技术服务。

双方对野外实验场建设,人员培训,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运作,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规范化、科学化,黄河生态文明高效发展和召开相关论坛等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将探索建立院-院(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和东阿县人民法院)合作机制。

 

 

 

 

东阿县,隶属山东省聊城市,位于山东省西部,东依泰山,南临黄河。东阿县境内黄河沿岸长度57公里,是黄河下游除东营外,黄河流经最长的地区。东阿县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东阿县成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确立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在东阿国家黄河森林公园设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这是首个为保护黄河生态环境设立的机构。同时,还建立了9部门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


撰文、编辑:高蒙

摄影:李奥

审核: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