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生态环境法典解读与固体废物规范化治理培训通知(最终轮)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8日 10:10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固废治理进入深水区的转折点。随着《固体废物鉴别通则2025》《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以及《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新国标、新行标的密集落地,固废管理已从单纯的“末端处置”转向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治理”。为帮助各相关单位准确把握最新政策动向,系统学习前沿资源化技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探索“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的新商业模式,我单位定于2026年4月15日举办“生态环境法典解读与固体废物规范化治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发改等固废管理相关部门人员;
各工业园区、产废企业(如制造、矿业、化工、电力、新能源等)的环保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危废处置及运营单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环境咨询、检测、认证机构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
培训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16日
培训形式:线上直播(腾讯会议)
三、培训课程
| 授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
| 4月15日 | 9:00-10:00 |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
| 10:00-11:30 | 生态环境损害原理及案例 | |
| 14:30-17: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解读 | |
| 4月16日 | 9:00-11:00 | 污染物鉴定技术及案例分析 |
| 14:30-17:00 | 固体废物指纹溯源技术与实践 | |
特邀授课专家五位,部分授课专家介绍如下:
(1)周志强,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一级巡视员。长期从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推动中国固体废物治理,循环经济及"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政策制定与执行。其工作重点覆盖危险废物监管,塑料污染治理,新能源废弃物回收,国际公约履约等领域。
(2)段海燕,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首部黑土地法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执笔人,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专注于生态文明制度设计领域研究,在环境法、环境管理与环境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取得了系列成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地方立法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发表SCI/SSCI /CSSCI等论文60余篇,吉林省人大立法采纳证明20余项。
四、证书颁发
参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大学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000元/人
六、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即墨蓝谷支行
收款单位:山东大学
收款账号:37150199766500000030
(汇款时需备注:固废培训+单位+人数)
将报名表(附件1)和汇款证明统一发送至邮箱jming@sd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2-58632981
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