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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欢迎海外青年依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申报2024年度国家海外优青项目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21:33点击次数:

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案件办理过程中面临的污染物性质鉴别与溯源、损害程度与价值量化、生态效应评估、修复策略及法律体系等关键问题,2019年7月,山东大学首次在国家教育体系内设立专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的机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院是学校直属科研机构,是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发展的平台。

依托研究院,2019年司法部和山东大学共建“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主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为立法评估、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建设部级重点实验室等职责任务;2023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与山东大学联合成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技术中心”,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指纹化技术体系构建、重金属污染防治、尾矿库治理、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和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等展开全面深入合作。

研究院首次在国内设立交叉学科“环境法医学”博士、硕士学位点;学科设置两大研究方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技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标准理论与法制。研究院已组织编制完成我国首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系列教材12本,该套教材入选国家“十四五”重点出版物发展规划。通过对外合作,研究院与公检法司、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司法鉴定机构持续保持密切合作,加强科研力量,引领环境法医学发展。

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研究院组织编写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为山东、内蒙古、河南等全国各地公检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草原林业等部门办理的资源环境损害案件进行鉴定评估,例如:土壤及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评估、期间损失评估、气候变化损害评估、文物古迹损害鉴定评估等;并开展海洋、陆地生态环境调查以及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参与《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开展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工作等。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成立双碳研究所,为山东省、吉林省等地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碳达峰路径研究、碳达峰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编制等工作。

研究院立志建设成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国际一流、国内标杆性研究机构。为此,研究院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广纳人才,目前已全职引进国际环境法医学创始人、皇家化学学会会士Stephen Michael Mudge等知名专家到我院工作,进一步夯实了科研团队基础。

研究院期待您的加入!

一、支持与待遇条件

1. 高起点岗位发展:聘任为事业编教授(长聘制)、博士生导师,通过绿色通道聘任为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第一层次)。

2.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不低于70万元,另可享受绩效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可按照省市政策协助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

3. 优良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安家及住房补助250万元(免税,含国家、山东省、青岛市补助);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青岛校区二期住房一套;可申请学校专家公寓优惠租住,或租房补贴1500元/月;符合条件者可额外享受山东省人才引进补贴、属地购房补贴等。

4.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采取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以及山东大学“三位一体”的系统资助模式,总额可达300-700万元。

5. 团队建设保障:首聘期前三年每年由学校单列保障一个博士研究生指标,首聘期内学院保障不少于1个重点资助类博士后指标。

6. 优美的环境和优越的配套生活条件:学院在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青岛市;山东大学多家附属医院为人才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山东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为人才子女提供国内领先的基础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可依托山东大学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申领山东惠才卡和青岛市人才绿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

7. 进入会评但最终未入选人员,可简化程序申报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等校内人才体系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以下内容主要参考2023年国家海外优青申报指南,具体申请条件以2024年国家发布的指南为准。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材料提交前取得即可);

4.属于研究院重点引进的学科方向:环境法医学、分析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会计学、海洋科学等学科领域。

5. 在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即四青人才或更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不能申报)。

三、申请流程

本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如有意向,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sthjshjd@sd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海外优青申请”:

1、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详细简历

3、近5年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高老师,0532-58632978

邮箱:sthjshjd@sdu.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政编码:26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