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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11:33点击次数:

一、研究院简介

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案件办理过程中面临的污染物性质鉴别与溯源、损害程度与价值量化、生态效应评估、修复策略及法律体系等关键问题,2019年7月,山东大学首次在国家教育体系内设立专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的机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研究院是学校直属科研机构,是环境科学、法学、生态学、化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发展的平台。

依托研究院,2019年司法部和山东大学共建“司法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主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为立法评估、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建设部级重点实验室等职责任务;2023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与山东大学联合成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技术中心”,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指纹化技术体系构建、重金属污染防治、尾矿库治理、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和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等展开全面深入合作。

研究院首次在国内设立交叉学科“环境法医学”博士、硕士学位点;学科设置两大研究方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技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标准理论与法制。研究院已组织编制完成我国首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系列教材12本,该套教材入选国家“十四五”重点出版物发展规划。通过对外合作,研究院与公检法司、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司法鉴定机构持续保持密切合作,加强科研力量,引领环境法医学发展。

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研究院组织编写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为山东、内蒙古、河南等全国各地公检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草原林业等部门办理的资源环境损害案件进行鉴定评估,例如:土壤及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评估、期间损失评估、气候变化损害评估、文物古迹损害鉴定评估等;并开展海洋、陆地生态环境调查以及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参与《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开展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工作等。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成立双碳研究所,为山东省、吉林省等地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碳达峰路径研究、碳达峰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编制等工作。

研究院立志建设成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国际一流、国内标杆性研究机构。为此,研究院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广纳人才,目前已全职引进国际环境法医学创始人、皇家化学学会会士Stephen Michael Mudge等知名专家到我院工作,进一步夯实了科研团队基础。

研究院期待您的加入!

二、招收专业方向

环境法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法学、分析化学、经济学、会计学、海洋科学、农学等学科领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应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并分别具备下列岗位条件:

(一)顶尖和领军人才

1. 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性构想,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术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

2. 自然科学领域应聘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科领域一般不超过60周岁;顶尖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高层次中青年人才

1. 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很强学术潜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2. 自然科学领域应聘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领域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的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度海外优青:聚百廿学府,立创新潮头(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jyXD96kU329L28haGHpNw)

(四)齐鲁青年学者

1. 学术方向属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主干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的优秀青年人才。

2. 自然科学领域应聘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40周岁。

(五)预聘制及合同聘用制教师

1. 预聘制教师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岗位,合同聘用制教师设助理研究员岗位。应聘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达到本学科和研究院相应岗位聘任要求的优秀青年人才。

2. 应聘研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研究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助理研究员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2. 学术类和专业类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优先聘请在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教师。

3. 应聘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七)博士后

招收特别资助类、重点资助类和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具体详见:《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博士后招收公告》。

注:以上具有显著研究成果,且研究院急需人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待遇及支持条件

1.薪酬待遇:享受有竞争力的年薪、学校代表性科研成果奖励及单位绩效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学校建立薪酬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待遇的竞争力。引进顶尖人才待遇可一事一议。

2.工作条件: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畅通的岗位发展通道和一流的教学科研环境。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等计划,获得省、市科研经费及团队配套支持。

3.优良的生活条件:提供人才及教师周转公寓,并享受丰厚的安家及住房补助。符合条件者可额外享受属地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贴等。

4.完善的服务保障支持:学校充分考虑学科差异,建立薪酬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待遇的竞争力;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二医院等多家附属医院为人才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山东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为教职工子女提供国内领先的基础教育。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可依托山东大学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申领山东惠才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

五、应聘方式

本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如有意向,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sthjshjd@sd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1、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详细简历

3、近5年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高老师,0532-58632978

邮箱:sthjshjd@sdu.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政编码:266237


附件:

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报名表》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