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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黄河口生态屏障 校检携手谱新篇——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赴滨州调研交流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3日 15:38点击次数: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精准对接黄河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需求,近日,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高院长率队赴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交流活动。双方黄河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法医学实践与就业等关键领域,展开深度研讨,凝聚起校检协作、共护生态的强大合力。

滨州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是黄河口生态保护的重要节点城市,其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关乎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大局。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在黄河口生态司法保护领域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此次调研交流为双方搭建了高效的专业对话平台。

交流研讨中,高院长首先介绍了研究院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的科研优势、技术成果及人才储备情况。他表示,研究院始终致力于破解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中的技术难题,希望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将高校的科研力量与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为黄河口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针对滨州市黄河口生态保护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双方重点围绕多个关键议题展开热烈讨论。针对非法捕捞海蜇、蛤蜊等破坏海洋生态的突出问题,双方就鉴定技术标准、损害后果评估等内容达成初步共识,明确将联合开展针对性研究,为精准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科学依据。

在生态环境价值评估环节,针对直接与间接损害标准不一这一行业痛点,研究院专家结合最新科研成果,提出了多维度评估框架建议,得到检察机关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可。围绕非法狩猎案件中的鉴定意见出具难题,双方就鉴定流程规范、证据链完善等内容深入交流,明确了“技术标准+司法需求”的协同发力方向。

针对固废处置费用超三十万但未达国家标准的处置难题,以及挖蛤蜊判罪中鉴定意见与农业农村部政策不一致的取舍问题,双方秉持“依法依规、科学严谨”的原则,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探讨了兼顾生态保护与民生需求的解决方案,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宝贵思路。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研究院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高度评价了研究院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专业实力,并表示希望双方以此次交流为起点,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案例共享、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提升黄河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此次赴滨州调研交流,不仅深化了环境法医学学子对黄河口生态保护司法需求的理解,更为校检协同守护生态环境搭建了坚实桥梁。下一步,研究院将以此次交流成果为依托,聚焦实践中的技术瓶颈,精准开展科研攻关,与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共进,为筑牢黄河口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作者:高朝阳;编辑:王金铭;审核、责任编辑:林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