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会院长带队赴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调研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10:16点击次数:
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文明赔偿制度、加速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事业发展。12月23日,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高振会院长及张治国教授带队赴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楠山鉴定中心)调研。
高振会院长表示:目前,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趋势是设立区域性的司法鉴定机构,楠山鉴定中心在川渝地区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成就突出,建议以楠山鉴定中心为核心,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领头机构。他对楠山鉴定中心的工作高度评价,希望双方总结各自成果,共同撰写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形成系列标准,上报司法部;共同撰写行业专业书籍;共同举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会议,加大学术研讨,引领行业发展。
楠山鉴定中心应晓峰等人对本机构进行了介绍:楠山鉴定中心为公益性的司法鉴定机构,机构鉴定不移地支持国家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此,在收费方面,探索出一套合理的测算方法,即工时测算法,从而既保证本机构的公益属性,又兼具机构的生存发展。为保障良性发展,机构成立了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把关;成立管理委员会,进行共同决策。非常赞成高院长提出的加强双方合作的提议,下一步将计划壮大科研队伍,在全国拓展业务工作,并将在研究和队伍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希望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由山东大学在本中心设立教学实践基地,争取实现“1+1>2”的目标,一起引领行业的发展。
双方还对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生态修复目前不够专业,应当由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员开展,人员应为生态学、林学、农学等专业人员,而非环境专家;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会,先做鉴定,保障鉴定费用支付等。
【作者:冷雨凝、高蒙;编辑:王金铭;审核、责任编辑:林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