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会院长带队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调研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10:22点击次数:
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文明赔偿制度,加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事业发展,12月24日,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高振会院长及张治国教授带队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调研。
研究院助理高蒙介绍研究院的基本情况,从工作背景、工作内容及未来展望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研究院的工作和未来工作计划。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康宁,对研究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表示,溯源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重中之重,有了源头工作才有目标,有了目标才能更快的完成任务,生态环境损害溯源工作以后大有所为。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注重环境及人体健康的问题,这将会是以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发展方向。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二级调研员侯爱忠,对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中,部分案件先提起刑事处罚,而导致民事责任难以主张的情形提出了疑问。高院长表示,环境公益诉讼中,刑事处理较为成熟,而由于技术问题不成熟,导致民事责任界定较为困难;同时由于法院和检察院追求办案结案率等原因,现实中出现了先进行刑事诉讼和审判,后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皆表示,环境法医学学科是一个领域广、实用性强、拥有潜力的优秀新兴学科。同时也就研究院处理过的案件进行讨论,如:泰山人文景观生态索赔案中案件判定的标准、价值衡量的方法等。高振会院长对此进行了一一解答。
双方表示,希望以后将加强双方合作交流,可以派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公检法人员等赴研究院参加相关培训,共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冷雨凝、高蒙;编辑:王金铭;审核、责任编辑:林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