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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会院长一行受邀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调研座谈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09:55点击次数:

为加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与法治研究,推动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的合作交流, 12月11日-15日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院长高振会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带队赴内蒙古开展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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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午,召开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基地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参加会议,并对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他表示自治区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占比巨大、范围广,规范生态环境损害司法认定工作非常有必要,此次邀请研究院来访,借助研究院在环境法医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等领域优势,进一步提高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能力,更好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振会对研究院工作情况及发展规划进行介绍,并表示环境法医学主要是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诉讼过程中的证据问题,破解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难题,推动生态检察高质量发展。双方围绕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山东大学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与实践基地、草原生态环境损害野外试验场、牵头申报共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重点实验室等问题展开交流讨论。

12日上午,高振会一行受邀观摩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煤矿超量疏干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参加了下午的庭审评议活动,舒俭民、黄理辉、段海燕等专家,从环境损害价值认定问题、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类型、相关司法鉴定规范编制等方面提出了指导评议意见。

为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当地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和水资源、能源资源利用情况。13日,研究院一行实地调研鄂托克旗企业用水管理系统,充分了解水资源利用管理的智能化平台,并调研建元煤焦化企业。

14日上午,山东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内蒙古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座谈会,座谈会由研究院副院长黄理辉主持。院长助理段海燕教授介绍了研究院基本情况和专业特色。座谈会围绕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侦查、鉴定、诉讼、审判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鉴定难、鉴定贵、鉴定周期长、鉴定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少等讨论交流,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律师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14日下午,研究院一行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呼和浩特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座谈,参会人员就鉴定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和存在困境,以及行业健康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从管理角度对鉴定工作的科技和标准需求以及期待合作的领域进行讨论。

研究院自成立以来,聚焦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案件办理过程中面临的污染物性质鉴别与溯源、损害程度与价值量化、生态效应评估、修复策略及法律体系等关键问题,为全国多省市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持。此次受邀赴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调研交流,分别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等方面,与内蒙古自治区方面进行深入交流。通过了解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与法治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为环境法医学专业科研方向凝练、人才培养提供了理论基础,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作者:王金铭;编辑:王金铭;审核、责任编辑: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