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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交流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1日 14:26点击次数:

5月29日上午,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以下简称生态鉴定院)召开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交流会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马启敏教授,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李士雷高工,研究院院长高振会教授等领导、专家参会,会议由高振会主持。




高振会首先介绍了会议的基本情况。去年青岛市发生了“4·27”船舶溢油污染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生态环境灾害。目前,相关索赔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召开本次会议,意在探讨生态环境损害中的技术难点和法律适用问题,为标准制定、科学研究、法律适用等问题提供参考。

马启敏和李士雷分享了相关事件的实践处置经验,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标准的应用、现场调查方法的选择、鉴定人独立客观进行鉴定、鉴定人的法律地位、司法鉴定报告和专家咨询意见的适用等进行了分享和讨论,会议认为司法鉴定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保持鉴定人的第三方独立性和鉴定结果的科学性;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要以技术标准为准绳,目前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用标准严重缺失,通用标准缺乏目的性,实操性不强,导致鉴定结论相差甚远,难以满足诉讼要求。




会议认为,青岛“4·27”船舶溢油污染事故已发生一年多,应当持续跟踪污染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和研究工作,从而给后续相关环境损害事件解决提供参考;要制定一批海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先立足山东,逐步向全国推广发布。

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员工,和研究院全体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核批准,司法部备案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国内首家海事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全国唯一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海事司法鉴定单位。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是全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全覆盖机构。2020年1月16日,被评选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2020年4月30日,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三批)》。

(文:高蒙;照片:刘敏;审核: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