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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部门分别发文,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鉴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6日 16:25点击次数:

中央两大部门分别发文,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的鉴定工作。

这两大文件分别是:

1.生态环境部2020年3月18日发布的《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 1111-2020)。

本标准是为“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推动保障公众健康理念融入生态环境管理,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而制定。“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2.司法部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的《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技术导则》(SF/T 0068—2020)。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原则、范围、程序与内容、环境损害因子的认定、个体暴露途径和暴露水平的确认、人身伤害的鉴定、因果关系判断、人身伤害数额的评估以及鉴定意见书的撰写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的鉴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环境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引起的环境本身的损害鉴定及损失评估。”

(内容文字摘自《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 1111-2020)和《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技术导则》(SF/T 0068—2020)。)

附件:

1.《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 1111-2020)

2.《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技术导则》(SF/T 0068—2020)

下载链接分别为生态环境部政府网和司法部政府网:

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qt/202003/t20200320_769859.shtmlhttp://www.moj.gov.cn/news/download/file/file/20200604/1591255915327065846.pdf

文:高蒙

编辑:高蒙

审核:耿超